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高溫作業之危害

48歲的陳先生從民國74年起於某鋼鐵公司擔任作業員,其工作內容為開焦爐頂的測溫孔蓋,檢查及清理昇騰彎管。個案從事該類型工作已10年,每週工作五天,一天工作八小時。個案於七月某日下午三時,感覺頭暈,進而意識不清,同事帶至陰涼處休息時發現,該名工人全身乾熱,送至醫院治療後無效死亡;經大體解剖後發現多重器官衰竭,包括血胸、出血性胰臟炎、腹內出血、腎小管壞死等現象。

暴露於高溫環境下,會對人體造成慢性及立即性的危害。其中慢性危害包含慢性熱衰竭、睡眠干擾輻射熱暴露引起眼球水晶體傷害生殖系統危害(女性生殖周期失衡與男性精子數下降)懷孕時胚胎死亡、畸胎中樞神經系統受損。立即性危害則包含熱紅疹、熱痙攣、熱暈厥、熱衰竭、熱中暑。

具潛在性危險的工作

(1)於鍋爐房或鍋爐間從事之作業。
(2)灼熱鋼鐵或其他金屬塊壓軋及鍛造之作業。
(3)於鑄造間處理熔融鋼鐵或其他金屬之作業。
(4)鋼鐵或其他金屬類物料加熱或熔煉之作業。
(5)處理搪瓷、玻璃、電石及熔爐高溫熔料之作業。
(6)於蒸汽火車、輪船機房從事之作業。
(7)從事蒸汽操作、燒窯等作業。
(8)其他從事室外日射暴露環境工作,包括從事室外的勞動之作業、於戶外從
事農業之作業等。


若勞工從事上述工作,身為職場健康管理人員,可評估以下幾個項目,以保護勞工健康

1.針對未曾在高氣溫環境工作的勞工,規劃其熱適應時間至少六天,第一天作業時間可安排為全部工作時間之 50%,而後逐日增加 10%之工作量。
2. 提供高氣溫危害教育訓練,指導勞工避免熱危害之必要措施。
3. 隨時監測環境溫度變化,如氣溫升高時:
   ()適時運用風扇、細水霧或其他技術以降低工作環境氣溫。
   ()提供適當之陰涼休息處所,必要時應增加休息時間,其原有工資不應減少。
   ()隨時注意勞工體溫或任何不舒服之反應。
4. 如作業許可時宜採團隊作業(至少二人一組),如發生熱疾病可以請求救援,彼此互相照應。
5. 了解勞工本身的身體狀況,如本身有肥胖、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心血管疾病、氣喘等疾病,個人有酗酒、使用抗副交感神經藥物、睡眠不足、年紀大等情況,需特別安排健康管理,必要時諮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看是否需要配工
6. 若勞工從事室內高溫作業則需依勞動部頒佈之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之規範

台灣夏季炎熱,每年都有因高溫環境而死亡的個案,以此文提供職場健康管理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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